一、總則
?。ㄒ唬樨瀼芈鋵崱度菔写佟傲€”“六?!弊汾s行動方案》(泉委辦〔2020〕13號)、《泉州市數字辦關于印發<2020數字經濟趕超行動工作清單>的通知》(泉數字辦〔2020〕2號)文件精神,搶抓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機遇,加快數字經濟項目招商及產業高質、高效、集聚發展,培育一批數字經濟專業園區,引導稅收回流、促進財政增收,打造數字經濟趕超發展的新引擎,特制定本規定。
?。ǘ┍疽幎ㄋQ的數字經濟產業園區,是指經豐澤區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以產業集聚為主要特征,以產業園區為主要載體,重點培育數字經濟產業,區域邊界清晰、管理科學規范、配套服務完善,集聚度達到一定水平的區域。
?。ㄈ底纸洕a業園區的主導產業方向,包括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5G、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動漫游戲、軟件及其服務業等信息技術產業,以及“互聯網+”等融合性產業。本規定所稱的數字經濟企業,是指以上述業態為主要經營內容和范圍的企業。
?。ㄋ模┻m用對象。本規定適用于入駐且工商登記注冊在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稅收匯繳在豐澤區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數字經濟企業(含園區業主或運營機構)。
二、認定條件
數字經濟產業園區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蠂矣嘘P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符合全區數字經濟發展方向及區域功能布局。
?。ǘ﹫@區邊界清晰,具有相對明確的四至范圍和空間布局,總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有明確的產權權屬或可證明權屬的相關證件。
?。ㄈ﹫@區產業定位清晰明確,數字經濟企業入駐數量占總數50%以上、入駐面積占總面積70%以上;園區產業集聚明顯,有1-2個主導產業,在數字經濟某專項領域具有較強競爭力,園區主導產業年銷售收入(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園區年度財政貢獻較認定前一年增長1000萬元以上。主導產業應至少聚集有1家骨干企業及不少于6家與之相關聯的企業。
?。ㄋ模﹫@區管理機構和運營機制較為合理規范,有專業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并配備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對園區實行統一管理和服務。
三、申報材料
申報數字經濟產業園區應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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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a權證或可證明權屬的相關材料。
?。ㄈ﹫@區入駐企業名錄、營業執照及內資企業登記基本情況表。
?。ㄋ模┤腭v企業租賃合同。
?。ㄎ澹﹫@區運營機構提供與園區業主簽訂的委托運營協議。
?。嫀熓聞账峁┑膶m棇徲媹蟾?,報告必須明確:園區入駐企業明細(企業名稱、類型、經營范圍、注冊地、財政貢獻等);入駐面積及其中屬于數字經濟同行業的企業數量占比、入駐面積占比;園區年度財政貢獻及增長情況;主導產業營業收入、企業數及關聯企業數等其他必要信息。
?。ㄆ撸┥陥蟛牧系恼鎸嵭猿兄Z函。
?。ò耍┢渌枰鼍叩呐鷾饰募?、證明材料等。
四、申報程序
數字經濟產業園區認定的基本程序:
?。ㄒ唬┥陥髥挝幌驅俚亟值擂k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供佐證材料。
?。ǘ俚亟值擂k事處核實園區近兩年年度財政貢獻及入駐企業情況,對申報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完整性、真實性、合規性審核,經確認后加蓋公章,匯總提交區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ㄈ﹨^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資料進行復核,經征求各相關部門無異議后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ㄋ模└鶕^政府常務會決議予以授牌,并根據本規定相關條款,給予資金獎勵。
五、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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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貢獻獎勵。對新入駐的數字經濟企業(不含豐澤轄區內遷移和文件印發前已入駐企業)按年度財政貢獻進行分檔獎勵:100萬元(含)至3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3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60%給予獎勵;500萬元(含)至8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70%給予獎勵;800萬元(含)以上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80%給予獎勵。
對原豐澤轄區內遷入和文件印發前已入駐的數字經濟企業,按其較上一年度財政貢獻的增量部分進行分檔獎勵:50萬元(含)至1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100萬元(含)至3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60%給予獎勵;3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70%給予獎勵;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區級財政貢獻的80%給予獎勵。
2.企業產值(銷售額)獎勵。鼓勵園區運營機構發揮主體作用,引導入駐企業依法納統(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對新列入“四上”統計庫的企業且當年生產經營情況達到全區平均增速水平的,給予企業3萬元一次性獎勵。
3.引進企業獎勵。鼓勵園區運營機構(或業主)引進豐澤區外數字經濟企業,入駐我區納稅納統,支持以商招商。所引進企業年度財政貢獻達100萬元及以上的,按企業區級財政貢獻的3%給予園區運營機構(或業主)獎勵。
4.進一步優化服務,營造數字經濟產業園發展的良好環境,為數字經濟企業在我區落戶、投資提供便利,對有較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企業,協助其爭取上級政策措施扶持。
?。ǘ┌l展扶持
5.培育“瞪羚”“獨角獸”企業。對新列入福建省數字經濟領域“獨角獸”、未來“獨角獸”、“瞪羚”創新企業名單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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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持“雙百工程”項目。鼓勵企業積極申報福建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數字經濟龍頭企業、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加快發展。對項目新入選福建省人工智能“雙百工程”(百項深度應用場景、百項應用示范項目)的數字經濟企業予以每個項目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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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鼓勵數字經濟企業引進并申報認定省、市人才項目,吸引國內外高校畢業生來豐就業,人才工作生活待遇及其他獎勵措施按照省、市、區相關人才政策執行。
8.對列入區級重點企業名單的數字經濟企業,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優先享受區級人才政策關于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待遇,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給予統籌安排。
六、附則
?。ㄒ唬┍疽幎ㄖ小靶氯脒x”、“新列入”是指自企業入駐數字經濟產業園區起開始計算。
?。ǘ┍疽幎ㄖ懈黜椃龀执胧┧栀Y金,來源于園區企業當年區級財政貢獻,第五章扶持政策措施兌現,由園區運營機構匯總入駐園區企業資料,向屬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豐澤區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具體兌現工作。
?。ㄈ┍疽幎ㄉ婕暗膬灮菡吲c各級政府出臺的其他優惠政策類同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除第十一條“人才扶持”之外,同一企業當年度累計享受的各類區級財政獎勵或補助總額(包括上級政府要求區級配套出資的部分)不超過當年度該企業區級財政貢獻。園區運營機構當年累計享受的區級財政獎勵,不超過當年度園區企業區級財政貢獻扣除企業自身已享受部分后的額度。對具有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企業或本規定未列的特別事項,可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報區政府研究確定;“一事一議”的企業不重復享受本文件相關補助或獎勵。
?。ㄋ模Ρ涣腥雵移髽I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名單或被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的,不得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
?。ㄎ澹┍疚募园l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豐澤區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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