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2101-0700-2023-00115
- 備注/文號:泉豐政綜〔2023〕76號
- 發布機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9
一、征收項目名稱: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
二、征收范圍:東至碧桂園公園里,西至通港路輔路,南至東海灣太古廣場三期,北至通港路。具體詳見《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的通告》(泉豐政綜〔2023〕38號)。
三、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
五、簽約期限: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
搬遷騰空期限:簽約之日至2023年7月12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按規定的時間搬遷騰空房屋。
六、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詳見附件《泉州市豐澤區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七、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咨詢地點:泉州市豐澤區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工作指揮部(濱城大街206號,原東海街道藍天幼兒園),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
被征收人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23〕75號)不服的,可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泉州市豐澤區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泉州市豐澤區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
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泉政文〔2020〕6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在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處理意見和實施房屋征收補償指導意見的通知》(泉政辦〔2015〕11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部分 總則
第一條 征收補償對象及補償方式
(一)征收范圍:本次征收范圍東至碧桂園公園里,西至通港路輔路,南至東海灣太古廣場三期,北至通港路。詳見《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的通告》(泉豐政綜〔2023〕38號)。
(二)征收補償對象:凡在本征收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門應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三)補償方式:
1.住宅分為產權調換、貨幣補償、部分產權調換和部分貨幣補償相結合三種,鼓勵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
2.店面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由依法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
3.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實行貨幣補償。
4.拆除違章建筑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性質、用途認定依據:以《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登記的用途或以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文件為依據。
(五)面積測算依據:面積測量由具有房地產測繪資質的測量單位,依據國家、省、市現行房地產測繪技術規范計算。持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的,以《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 征收組織實施機構
(一)房屋征收部門
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征收實施單位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
第三條 簽約期限
簽約期限以豐澤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房屋征收決定的通告》規定的時間為準。
第四條 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分為入戶宣傳、實地測量、面積核對、裝修等級和類別的評定、清點附屬物、簽訂協議、騰空驗收、財務結算、建筑物拆除、選取安置房、回遷。被征收人應及時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產權證明材料,配合工作人員辦理征收補償安置相關工作。
第五條 安置地點
在后埔片區內新建安置房或泉州市統管區內指定存量房源,實行等價值置換。安置房建設標準符合國家相關住宅建設規范并通過驗收。
第六條 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確定辦法
(一)被征收房屋補償基準價格:根據《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推進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泉政辦〔2022〕9號)的規定,依法公開選定五家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征收補償基準價評估,通過截尾均值的方法確定為本方案補償參考價,房屋征收部門根據本方案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根據本方案結算差價。
(二)分戶補償評估價格:對本方案所列房屋基準價格有異議的,可由依法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選擇分戶評估的不得再按本方案確定的基準價格進行補償)。選擇產權調換補償方式的,新建安置房房屋價值以新建安置房評估基準價計算,不享受優惠的結算價,并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評估價值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復核結果10日內向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第二部分 房屋權屬認定和處理辦法
第七條 被征收住宅房屋產權手續認定辦法
(一)已登記的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已登記的住宅房屋:指持有有效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產權手續完整的住宅房屋,按其所載面積計算補償安置。
(二)未經登記的住宅房屋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未經登記的住宅房屋嚴格按照市政府《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對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處理意見》(泉政辦〔2015〕112號)辦理。
第八條 公寓型住宅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公寓型住宅認定:持有房屋產權證書或持有集資房交款發票并有單位證明,可分別按經認定的面積結算貨幣補償價值或置換安置房。
第九條 店面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本方案所稱的店面是指產權登記明確載明為店面的場所,按所載面積進行計算補償。
第十條 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未經規劃、國土、住建部門等行政機關批準,將房屋改為商業或服務業的房屋,具備店面門面結構且至征收期間仍在經營,并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可認定為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經營性用房面積認定以原建筑結構臨街或臨主要道路第一層第一自然間計算。
(一)持有合法有效用地審批手續或基建審批手續;
(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等有效證件的;
(三)至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已連續經營滿三年。
第十一條 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認定和處理辦法
(一)對持有有效土地使用權證及房屋所有權證的企業用房。按其產權證書所載面積計算補償。(詳見附件4)
(二)對持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或完整基建審批手續)而未登記的企業用房,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按實際建筑面積認定為可計算補償面積; 2004年10月1日后基建的,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有體現的,給予一定的材料費補貼;2008年版國土航拍圖沒有體現的違建企業用房一律不予補償。
第三部分 住宅貨幣補償及優惠獎勵辦法
第十二條 基本原則
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總額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含土地補償、房屋重置成新價補償和裝修裝飾補償)、被征收人搬遷補助、臨時安置補助及相關獎勵款項等。被征收人可以選擇按本方案所列相應類別房屋的基準價格進行貨幣補償,也可以要求進行分戶評估,按分戶評估結果結合產權調查認定規定進行貨幣補償。
第十三條 貨幣補償標準
采取基準價格補償的,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單價(含土地)分類補償標準如下:
1.住宅的補償標準
辦理產權手續的公寓型住宅補償單價按附件2計算。被征收住宅房屋裝修補償單價單獨計算(詳見附件7)。
2.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的補償標準
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按認定的經營性用房面積按相對應類型、結構標準給予補償外再給予一次性區位補助。
3.儲藏間按相應公寓型住宅補償標準的75%進行補償,不作為獨立產權戶;儲藏間及公攤不計算裝修補償。
第十四條 貨幣補償優惠獎勵辦法
貨幣補償優惠獎勵辦法依照市政府《在中心市區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征收補償的指導意見》(泉政辦〔2015〕112號)辦理。
對在簽約期限內全部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簽訂協議并按時搬遷的被征收人,按經認定的可補償面積給予被征收住宅房屋價值補償20%的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第四部分 住宅產權調換結算辦法
第十五條 基本原則
依法實行房屋等價置換,即以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或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價和新建安置房評估價值,實施兩者的價值置換,并按照“多還少補”的原則結算差價,進行有條件限量等價值產權調換。
1.持有登記完整房屋產權手續的,可以按其辦證面積申請產權調換;
2.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的,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嚴格按“一戶一宅”控制產權調換面積,合理控制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面積,原則上被征收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以用地面積120㎡(使用山坡地或雜地建設的房屋,其認定可以產權調換的用地面積最高為150㎡),建筑層數三層以內(含三層)為限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超過部分實行貨幣補償。
第十六條 產權調換結算辦法
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的被征收人,按以下辦法進行結算:
1.本方案在后埔片區內新建安置房評估基準價格為13594元/㎡。按本方案確定的基準價格進行補償的,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按時搬遷騰空的,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優惠后的結算價格為8129元/㎡。選擇分戶評估,產權調換的安置房房屋價值以安置房評估基準價格計算,不享受優惠的結算價。
2.根據本方案可選擇產權調換的房屋,按補償單價計算的補償價值應在選房時結算,但房屋補償價值超過安置房價值部分的金額,可與附屬物等補償款一并按規定發放。
3.原則上每個產權戶(即每個選房號)所選安置房屋面積應與其可產權調換的安置面積一致。但因安置房戶型、結構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其可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面積的在20㎡以內(含20㎡),按8129元/㎡計算;超過20㎡(不含20㎡)以上的部分,按選房時的市場評估價結算。
第十七條 產權調換選房辦法
實行“先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先選房”原則。由征收單位發給《房屋搬遷騰空驗收登記表》,經公示無異議后,被征收人憑《房屋搬遷騰空驗收登記表》,換取《征收補償安置證順序號》。安置時被征收人憑《征收補償安置證順序號》按順序選房并簽訂選房安置協議。
第十八條 住房困難戶保障辦法
根據有關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對在搬遷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按期搬遷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辦理。
第五部分 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補償辦法
第十九條 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補償標準
按認定可補償面積,并依據對應結構及類別給予貨幣補償(詳見附件4)。
第二十條 企業用地的補償標準
1.經批準并辦理的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征收用地面積給予64.47萬元/畝補償,并注銷被征收面積;
2.經批準并辦理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按實際征收用地面積給予45.13萬元/畝補償,并注銷被征收面積;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的企業用地或取得泉州市政府、原鯉城區政府批準的用地批復,按32.24萬元/畝給予補償;
3.持有向社區征用土地手續并已付清全部征地款但未辦理審批手續的企業用地:在2004年10月1日前辦理完結征地手續的,按該地段集體劃撥用地基準地價的80%給予補償;在2004年10月1日之后辦理完結征地手續的,其土地補償費按耕地征收標準補償,并給予2萬元/畝土地平整費補貼。此筆款項中的土地補償款可由社區委托企業單位代領,企業單位應提供社區開具的委托書。
第二十一條 獎勵措施
1.在規定征收期間內簽訂協議并搬遷騰空的企業,給予被征收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價值補償單價10%的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2.持有合法用地國有(或集體)出讓、劃撥土地和取得泉州市政府、原鯉城區政府批準的用地批復的,用地每畝按相應補償標準10%給予貨幣補償方式獎勵。
第六部分 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和停產停業補助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搬遷獎勵
對在簽約期限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公寓型住宅被征收人每產權戶最高按3萬元給予按期搬遷獎勵。
第二十三條 搬遷費標準
1.住宅:按經認定的可補償面積計算,標準為5元/平方米·次。其中,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發放一次搬遷費;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再發放一次搬遷費。搬遷費單次不足1000元/戶的,按1000元/戶·次計算。對于析產的不給予享受保底。
2.店面:按經認定的可補償面積計算,標準為6元/㎡·次,發放一次搬遷費。
3.企業廠房:按經認定的可補償面積計算,標準為6元/㎡·次,發放一次搬遷費。其中,(1)對于可恢復使用的設備由被征收人處置,按標準給予補助搬遷費(詳見附件6),對搬遷費有異議的,也可選擇由依法選取的評估公司對搬遷費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2)對于因搬遷喪失使用功能的機器設備設施,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請,經現場核實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住宅的過渡方式
由被征收人領取臨時安置費自行過渡。
第二十五條 住宅臨時安置費標準
(一)臨時安置費標準為8元/㎡·月。選擇產權調換的,按實際選擇的可安置面積計算,臨時安置費發放自被征收人按期簽訂協議并騰空房屋之日算起,至征收部門通知交房之日止;選擇貨幣補償或現房產權調換的,分別按貨幣補償面積、現房產權調換面積計算,一次性給予6個月的臨時安置費。
符合以下條件:①一戶一宅,②征收前長期居住在該房屋,且是唯一居住地,征收后便無居住場所,臨時安置費不足1600元/月·戶的,按每月每戶1600元發放。
(二)除不可抗力外,過渡期限超出36個月的,從逾期之日起,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自行過渡的被征收人支付雙倍臨時安置費。享受臨時安置費每月每戶1600元保障的,遇逾期安置的,若按實際選擇產權調換面積(不含擴購)雙倍計算,臨時安置費超過以上優惠標準的,按實際選擇產權調換面積(不含擴購)重新核準臨時安置費;不超過優惠標準的仍按原標準執行,不予雙倍補助。
第二十六條 店面、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企業廠房的停產停業補助費標準
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被征收人可選擇以下標準之一進行補償:
(1)根據經營者近3年的年平均凈利潤確定,生產經營期限不足3年的,以實際生產經營期限的年平均凈利潤確定。凈利潤根據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后利潤額證明材料確定;稅務部門無法出具證明的,根據具備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年度審計報告確定。
(2)店面、未經登記經營性用房按經認定的實際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30元/㎡·月;企業廠房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標準為18元/㎡·月。
被征收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期限按照6個月計算。
第七部分 補償決定
第二十七條 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達不成協議的,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豐澤區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認定的補償金額以經鑒定認可的評估結果作為依據,被征收人不再享受本方案規定的優惠獎勵辦法。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豐澤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其他類型建筑的補償辦法
征收中涉及軍事設施、學校、黨政機關辦公用地、文物古跡等其他房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宮廟按統規自建處理。
第二十九條 適用范圍
本方案自征收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本方案只適用泉州市豐澤區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項目征收補償安置,不作為其它項目征收補償安置的依據。鑒于片區房屋征收工作的延續性、可操作性,本方案與東海片區房屋征收慣例不一致的,提請市、區東海東寶工業區改造征遷工作指揮部研究確定。
第三十條 本方案解釋權歸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附件1
被征收各類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單價
單位:元/㎡
結構 |
總一層 |
總二層 |
總三層 |
總四層 |
總五層及以上 |
框架 |
12193 |
10161 |
8129 |
7316 |
6910 |
磚混 |
11828 |
9856 |
7886 |
7097 |
6703 |
石混 |
11583 |
9653 |
7722 |
6950 |
6565 |
磚木、石木、 石、土木 |
11340 |
9450 |
7560 |
6804 |
6426 |
備注: 2.本表所列單價不包含按期搬遷獎勵、貨幣補償方式獎勵及 購房補助。 3.本表所列單價為兩證齊全已登記住宅房屋及有合法用地審批手續或基建審批手續且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住宅房屋的補償單價。 |
附件2
被征收公寓型住宅貨幣征收補償單價
建筑結構 |
單價 |
框架 |
9213 |
注:本表所列單價不包含裝修裝飾價值,裝修裝飾補償另計。 |
附件3
被征收各類住宅材料費補貼單價表
單位:元/㎡
結構 裝修等級 |
框架 |
磚混 |
其他 |
較好 |
1600 |
1500 |
1400 |
一般 |
1500 |
1400 |
1300 |
主體無裝修 |
1400 |
1300 |
1200 |
備注:材料費包含建筑用地、二次裝修及建安費。 |
附件4
企業廠房、倉庫及其他配套用房補償單價
建筑結構 裝修等級 |
框架 |
磚混、石混、石 |
磚木、石木 |
土木 |
鋼結構 |
較好 |
1400 |
1280 |
900 |
850 |
750 |
一般 |
1250 |
1150 |
750 |
700 |
650 |
主體無裝修 |
1050 |
1000 |
650 |
600 |
400 |
備注: 1.鋼結構的認定標準:承重柱應是混凝土柱或鋼管柱、工字鋼、槽鋼立柱,機磚或空心磚圍護墻,屋面為彩鋼板,跨度8米以上,跨度超過8米,每增加5米按房屋補償價增加5%給予補償。 2.廠房層高超過4米的,超過部分,按房屋補償價增加5%給予補償(詳見附件4){公式:〔((實際高度-4米)×5%)×補償單價〕}。層高計算從室內地面至檐口計算高度。
|
單位:元/㎡
附件5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標準
項目 |
搬遷費(元/㎡·次) |
臨時安置費(元/㎡·月) |
||
住宅 |
店面 |
工廠倉庫 |
||
標準 |
5 |
6 |
6 |
住宅 |
8 |
附件6
設備搬遷補助標準
設備名稱 |
補助單價 |
2-5噸 |
500—1000元/臺 |
5-10噸 |
1100—2000元/臺 |
10-15噸 |
2100—3000元/臺 |
15噸以上 |
4000元/臺 |
行吊 |
6000元/臺 |
備注:被征收人對上述搬遷費的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以由依法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搬遷費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補償依據。 |
附件7
被征收住宅裝修分類及補償單價表
金額單位:元/㎡
類別 |
補償金額 |
主要特征 |
一檔 |
600 |
外墻三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塑鋼或鋁合金窗,不銹鋼防盜網; 入戶門為防盜門,室內實木門; 樓梯為實木扶手,知名品牌缸磚或同檔次石板材踏步; 樓地面為知名品牌缸磚或木地板、花崗巖; 內墻面為ICI涂料粉刷、木墻裙、局部貼墻紙,局部有造型; 天棚為木吊頂、四周角線,帶燈座(較豪華); 室內設有不可移動組合式壁柜; 廚房樓地面缸磚、花崗巖,瓷磚墻面,鋁塑板吊頂,整體櫥柜; 衛生間樓地面防滑磚,瓷磚墻面,鋁塑板吊頂,知名品牌衛生潔具; 水電設備齊全; |
二檔 |
500 |
外墻兩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塑鋼或鋁合金窗,防盜網; 入戶門為鐵門,室內木質門或其他同檔次室內門; 樓梯為普通扶手,普通缸磚或同檔次石板材踏步; 樓地面為普通花崗巖或缸磚; 內墻面為ICI涂料粉刷、瓷磚墻裙,木質墻裙,局部有造型; 天棚為木吊頂或涂料粉刷天棚,帶燈座; 室內設有部分不可移動壁柜; 廚房樓地面地板磚,瓷磚墻面,普通吊頂,普通櫥柜; 衛生間樓地面防滑磚,瓷磚墻面、普通吊頂,普通衛生潔具; 水電設備齊全。 |
三檔 |
400 |
外墻一面以上條形瓷磚、砌清水磚或同檔次外墻裝飾; 鋁合金窗; 入戶門為鐵門,室內木質門或其他同檔次室內門; 樓梯為普通扶手,普通缸磚或同檔次石板材踏步; 樓地面為普通瓷磚; 內墻面普通涂料粉刷; 天棚為涂料粉刷,四周角線,普通照明燈; 廚房樓地面地板磚,墻面部分瓷磚,普通吊頂,普通灶臺; 衛生間樓地面防滑磚,墻面部分瓷磚,普通吊頂,普通衛生潔具; 水電設備齊全。 |
四檔 |
300 |
外墻水泥砂漿勾縫; 木窗; 入戶門為鐵門,室內普通門; 樓梯普通缸磚或同檔次石板材踏步; 樓地面為普通瓷磚; 內墻面普通涂料粉刷; 天棚為普通涂料粉刷,簡易照明; 廚房樓地面普通瓷磚,墻面粉刷,簡易灶臺; 衛生間樓地面普通防滑磚,墻面部分瓷磚,簡易衛生潔具; 水電設備齊全。 |
五檔 |
200 |
外墻水泥砂漿勾縫; 木窗; 入戶門為簡易鐵門、室內簡易門; 樓地面為普通瓷磚或斗底磚; 內墻面及天棚簡單粉刷或部分粉刷; 廚房簡易灶臺,衛生間簡易潔具; 簡單水衛電照。 |
六檔 |
0 |
毛坯房 |
備注: 1.區分裝修檔次應根據材料檔次、做工精細度等因素綜合判斷。 2.選擇全部貨幣補償方式的,裝修價值可享受20%貨幣補償方式獎勵。選擇分戶評估的,不再享受獎勵。 |
附件8
其他附屬物項目補償單價表
一、房屋附屬物 |
|||||||
項目 |
種類 |
計算單位 |
單價(元) |
說明 |
|||
井 |
條石 |
立方米 |
250-300 |
|
|||
磚 |
立方米 |
200-250 |
|
||||
亂石 |
立方米 |
180-250 |
|
||||
土井 |
立方米 |
100-150 |
|
||||
水泥墻 |
立方米 |
150-200 |
|
||||
民用機井 |
米 |
180 |
根據實際深度計算 |
||||
農田灌溉用機井 |
個 |
5000-10000 |
指口徑在8米以上的 |
||||
廢井 |
口 |
200-500 |
|
||||
門 |
電動門 |
平方米 |
600 |
室外圍墻全封閉,其中電機每臺補償1200元 |
|||
不銹鋼門 |
平方米 |
600 |
|||||
鍍鋅板門 |
平方米 |
260 |
|||||
圍墻 |
土 |
立方米 |
25-35 |
|
|||
磚石混 |
立方米 |
80 |
|
||||
空心磚 |
立方米 |
150-200 |
|
||||
亂石 |
立方米 |
150-180 |
|
||||
條石 |
立方米 |
250-300 |
|
||||
磚 |
立方米 |
320-380 |
|
||||
擋土墻 |
亂毛石 |
立方米 |
70 |
|
|||
條石 |
立方米 |
200-250 |
|
||||
庭埕 |
石板 |
平方米 |
80-100 |
應分“大鋪”、“中鋪”、“碎鋪”不同價值計算補償 |
|||
磚 |
平方米 |
80-100 |
|
||||
水泥 |
平方米 |
50-80 |
|
||||
爐灶 |
土 |
個 |
200 |
按爐口計補償 |
|||
磚 |
個 |
250-350 |
分別有帶煙囪的雙連灶、無煙囪雙連灶、單口灶等 |
||||
瓷貼 |
個 |
400-500 |
按爐口計補償 |
||||
上柜 |
米 |
350 |
廚房成套整體灶臺 |
||||
下柜 |
米 |
600 |
|||||
焙灶 |
個 |
300 |
用于烘焙龍眼、荔枝等 |
||||
菜臺 |
水泥面菜臺 |
平方米 |
30 |
|
|||
貼瓷磚菜臺 |
平方米 |
50 |
|
||||
水池 水柜 |
抹水泥磚 |
個 |
80-100 |
指廚房或浴室內洗刷用小水池小水柜或室外搭設 |
|||
磚貼瓷磚 |
個 |
100-150 |
|||||
洗手盆 |
個 |
350 |
花崗巖、大理石寬式臺面的 |
||||
廁所 |
茅廁 |
間 |
600 |
室外 |
|||
三化廁 |
個 |
1500 |
適用民宅 |
||||
公廁 |
平方米 |
500 |
室外 |
||||
蹲位 |
個 |
100 |
室內 |
||||
坐盆 |
個 |
200 |
室內 |
||||
水塔 |
普通 |
個 |
400-600 |
|
|||
不銹鋼 |
個 |
500-800 |
|
||||
磚混 |
個 |
800 |
3噸以下 |
||||
磚混 |
個 |
1300 |
3-6噸 |
||||
混凝土 |
個 |
1300 |
小3噸及以下 |
||||
混凝土 |
個 |
1800 |
中6噸以下 |
||||
混凝土 |
個 |
2800 |
大6-10噸 |
||||
混凝土 |
立方米 |
300 |
10噸以上 |
||||
變壓器 |
按供電部門安裝價格補償,應提供發票和合同等材料 |
遷移的,按供電部門的遷移費補償,應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功率 (千伏) |
單位 |
補償金額 (萬元) |
繳款票據已遺失,但能提供相關變壓器安裝合同或有關證明材料的 |
||||
50 |
臺 |
10 |
|||||
100 |
臺 |
12 |
|||||
160 |
臺 |
13 |
|||||
200 |
臺 |
13.5 |
|||||
250 |
臺 |
14 |
|||||
三相電 |
20A |
臺 |
1520 |
應提供電力部門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或以電力部門的發票金額進行補償 |
|||
40A |
臺 |
3040 |
|||||
60A |
臺 |
4560 |
|||||
其 他 |
閣樓、風樓及附屬物 |
平方米 |
250-300 |
和房屋同時建造且層高H<2.2m |
|||
木制大壁櫥 |
米 |
300-1000 |
高度應不低于1.5米 |
||||
浴室 |
間 |
|
指室外單獨建造 |
||||
其 他 |
柴間 |
平方米 |
50 |
室外搭設(包括什物儲藏間) |
|||
化糞池 |
立方米 |
400 |
適用企業 |
||||
沼氣池 |
立方米 |
600 |
適用企業 |
||||
太陽能 |
臺 |
2000-3000 |
指遷移費用 |
||||
空氣能 |
臺 |
5000 |
指遷移費用 |
||||
電話移機 |
部 |
15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有線電視 |
部 |
80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寬帶移機 |
部 |
200 |
需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 |
||||
空調移機 |
臺 |
150 |
|
||||
水表開戶 |
戶 |
|
以自來水公司開具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電表開戶 |
戶 |
|
以電力公司開具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天然氣開戶 |
戶 |
|
以天然氣公司開具相應的發票或證明材料進行補償 |
||||
視頻監控遷移費 |
個 |
300 |
按監控探頭數量計算 |
||||
室外樓梯(鐵) |
臺階 |
80 |
不銹鋼參照 |
||||
有圍護曬臺 |
平方米 |
150 |
|
||||
滴水 |
平方米 |
380 |
指沒計入建筑面積部分 |
||||
牲畜用房 |
平方米 |
30-50 |
指室外豬、牛、雞、羊舍等 |
||||
路燈 |
桿 |
300 |
指庭院或露臺照明的帶有燈桿的燈 |
||||
果雜樹 |
株 |
|
按照征地標準執行 |
||||
二、簡易搭蓋(臨時建筑) |
|||||||
序號 |
類別 |
單價(元/m2) |
說明 |
||||
1 |
主架為竹(木),屋面為油毛毯 |
40-60 |
高3m以上 |
||||
2 |
墻體為機磚、空心磚、木層架、屋面為油毛毯(石棉瓦) |
120-15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3 |
鐵支架、角鐵屋架,屋面為彩鋼板,無圍護的搭蓋 |
150-20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4 |
墻體為機磚、空心撾、角鐵屋架,屋面為鐵皮 |
200-240 |
墻高3m以上,簡單裝修可以住人。 |
||||
5 |
工業廠房類的簡易建筑,四周磚墻體或鐵皮圍或方石,鋼屋面或石棉瓦或磚瓦,屋架及承重架為輕型架構 |
250-300 |
層高4米以下 |
||||
6 |
活動板房 |
300 |
|
||||
7 |
鋼結構大棚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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