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受理并調查的福建筠君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一事,已經本局調查終結?,F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理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理內容告知如下:
福建筠君有限公司在申請公司注冊登記時,向本局提供的資料系冒用他人身份證件,并取得設立登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二款的規定,本局擬處理如下:撤銷你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我局辦理的公司設立登記。
對上述擬作出的行政處理,你及利害關系人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果有陳述、申辯意見,應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舉行聽證,可以自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舉行聽證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本行政處理告知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泉州市豐澤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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